2021-01-07 13:40:22 金陵晚报 作者: 杨欣 黄琳燕 林穗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最新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
按照有限度修复的原则,《公告》第一条明确了19种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及相应的修复条件,共包括15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和4项直接判D级情形。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哪些企业适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函〔2021〕7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现金的权益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一)申报条件。1.项目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银行信誉度良好,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能保证项目投资来源;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现将2015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1.技术进步项目。
第六条 纳税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自2021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柳工信通〔2011〕5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柳州市两化融合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我委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申报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2019-08-26 11:29:19 上证报 作者: 李苑 财政部税政司一级巡视员徐国乔26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水资源试点采取费改税,是对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试点企业可以按照《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发布)的相关规定,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20〕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近 期 可 申 报 项 目 汇 总2024年第11期(总第17期)信息来源:由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信息科整理发布  
目 录一、减轻税费负担 1.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以服务企业发展和关心企业成长为主旨,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目的,此次财税知识培训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培训时间计入2011年会计从业人员后续教育课时。
近 期 可 申 报 项 目 汇 总2024年第13期(总第19期)信息来源:由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信息科整理发布  
纳税人在申报时,应将调减的加计抵减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3列“本期调减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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