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延长2022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专项申报期限的通知桂科计字〔2024〕1号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2022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专项企业申报阶段已于2023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高字〔2021〕50号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
(三)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更加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
附件: 1.2015年度广西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15年自治区企业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xls 3-4.2015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2015版)
2019-04-26 10:25:30 OFweek太阳能光伏网4月23日,银川发改委就申报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含低价上网项目、分布式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发布了通知,根据申报原则
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网络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 2.支持内容:运用第三方平台涉及到的相关开办费用、配套设施设备及平台宣传推广等。
》(柳政规〔2019〕52号)条件申报;2、2019年盈利;3、2019年实缴税金同比增长达11%以上;4、企业在产业政策、环保、安全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按国家规定为企业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
适用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实施期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一次或多次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
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三、申报材料 (一)中小工业企业装备更新改造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及审核表(提升中小工业企业竞争力类项目);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相关行业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编制
柳州市商务局关于申报柳州市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消费平稳增长奖励的通知柳商发〔2021〕12号附件下载: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8号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项目配套经费项目的通知桂科农字〔2023〕54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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