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三)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四)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但长期以来,我国光伏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都被全额征收各项税费,主要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13%的增值税及其附加,还有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多种税费,如再考虑社保因素,税费将更加惊人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办信发〔2023〕440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进一步创新信息消费场景,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一、适用对象小规模纳税人二、政策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享受主体】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具体包括: 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荀诗媛)近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广西2023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已启动。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行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选择“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进行申报。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桂高认字〔2019〕2号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为做好2019年度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应在规定的留抵退税申请期间,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4、工信部等三部门|组织开展2023年“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截止时间: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5、国税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申报时间:每年7月开始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
3、防护物资生产 优先落实政策对于提供医疗服务、生产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纳税人,优先落实相关减税降费优惠政策。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扣减政策 【享受主体】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并与其签订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桂高认字〔2024〕12号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桂高认字〔2023〕1号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为做好2023年度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桂高认字〔2021〕1号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为做好2021年度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桂高认字〔2019〕2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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