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享受主体】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优惠内容】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通告》的政策解读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上述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2.
上述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政策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2.
一、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我区小微企业实施税费优惠的通知》的背景中央高度重视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工作。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
为了让企业能知晓、用好惠企政策,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汇聚和带动各类优质服务资源,我们组织柳州市各部门的优秀讲师代表组成了政策宣讲团,组织服务进城区、进县区、进园区、进企业,为中小企业送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通讯员 徐晶)自柳州市“企业服务年”工作部署以来,我中心通过问卷调查、深入企业走访、政银企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到在疫情大环境下,企业的资金运转动力不足、融资政策产品信息获取渠道不广、融资政策使用率不够高等问题始终是我市中小企业面临的发展难题
【政策类型】行业性政策 【涉及税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优惠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
为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政策措施,税务总局梳理形成44项外贸外资领域税收支持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稳外贸税收政策 (一)出口货物劳务税收政策
【优惠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
政策扶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我中心深入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调查受访企业基本有序进行复工复产,但因市场影响,形式严峻,仍需进一步加大政策服务支持根据市工信局工作指示,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当前企业的需求,通过精准服务加快复工复产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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