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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个问答学习:纳人如何享受“六免政策

【问题1】我公司申报缴纳的哪些种可以享受本次“六免优惠?  

《小微企业“六免政策》解读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额幅度内征资源、城市维护建设、房产、城镇土地使用、印花(不含证券交易印花)、耕地占用和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柳州首个“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站”成立校互促让大学生走好创业路

柳州市务局近期在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春雨润苗-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同时设立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站、举行“就业创业第一课”讲座等。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优惠政策指引(1.0)

4.按上述标准计算的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的增值、城市维护建设、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额中,纳人当年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

江苏盐城务局:助风电产业跨越发展

2019-08-30 08:22:45 经济日报   作者: 姚洪兵 赵长胜  近年来,江苏盐城市务局立足“两海两绿”发展路径,认真落实政策,不断优化收营商环境

2019-08-30

两部门明确增值小规模纳免增值政策

据财政部网站9日消息,财政部、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

关于增值小规模纳免增值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纳免增值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按照《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

一文了解: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除政策

【享受主体】  企业【优惠内容】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用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租金、!@6000万小店老板,最新扶持政策来了!

社保政策对湖北企业,免征2月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部分。对湖北以外的中小微企业免征2月至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对大型企业半征收2月至4月的三项社会保险

关于设备、器具除有关企业所得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除有关企业所得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

设备、器具一次性除政策了解一下

  【政策类型】普惠性政策  【涉及种】企业所得  【优惠内容】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用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

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用加计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用加计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用加计除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享受购置设备、器具除优惠这样办

政策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除,并允许在前实行100%加计除。

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加计抵政策即问即答之二

人在申报时,应将调的加计抵额填写在《增值及附加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情况”第3列“本期调额”中。

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小规模纳免增值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专项附加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8号),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除政策顺利实施,国家务总局相应修订了《个人所得专项附加除操作办法(试行)》及《个人所得缴申报表》。

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用加计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用加计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纳免增值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如果没有其他免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申报明细表》;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及附加申报表(小规模纳人适用)》“应征增值不含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征的增值应纳额按销售额的

关于设备、器具除有关企业所得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除有关企业所得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在2024年1月

研发用加计除政策的适用活动范围

下列活动不适用前加计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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