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规定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或者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应纳税额的,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适用本条起征点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为贯彻落实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下称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一步便利服务、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
〈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就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以下简称出口退(免)税]相关事宜予以明确。
(四)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资源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五)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并由保险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
第十三条 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下简称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十三、追溯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否就已取得的未确认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抵扣用途确认?《公告》第七条规定,对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按一般纳税人逐期更正申报。
、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财政奖补实施办法》(桂科规字〔2025〕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专项申报工作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是指企业实际发生且符合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研发费用,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并经属地设区市科技局牵头核实,已纳统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填报统计年报的统计数据
》(GB 20997—2024)、《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GB 30510—2024)等标准发布实施,现就《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商消费发2026年第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进一步便利和扩大入境消费,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升退税商店覆盖率。
各有关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税制改革和税收法治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企业服务包服务费兑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6〕32号)各有关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优化科技企业服务生态
,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根据《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就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通知如下。
今年一季度,我市消费市场回升向好,向“新”的活力持续迸发,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丰富消费体验,多元促消费活动串联城市业态,商文旅体融合拓宽消费维度……市民消费有去处、有信心,消费市场有活力、有趣味、有韵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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