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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优惠政策指引(2.0)

目    录一、减轻负担    1.增值点政策    2.增值小规模纳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增值政策    3.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率的应销售入减按

关于加强非入退付管理的通知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为切实落实减政策,把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等“六保”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把已取消、停、免及降低标准的基金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

2020-07-30

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政策的公告

@高新技术类企业:这些优惠政策请

  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出台了新的组合式支持政策后,务总局围绕创新创业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梳理了相关优惠政策措施,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印度或将从8月1日起对进口组件基本关

2020-07-15 08:19:30 PV-Tech近日,ICRA集团表示,2.36印度卢比/单位的关是否可行,关键取决于光伏组件的价格和拟议进口关的转嫁方案。

2020-07-15

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加长版”宣传月启动

日报消息(记者梁莎莎)昨日下午,国家务总局柳州市务局在文昌会议中心举行“减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暨第29个全国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介绍了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务部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优惠政策

关于简并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简并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人、缴人申报负担

2021-04-18

减租金、减!@6000万小店老板,最新扶持政策来了!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8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恢复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工作情况,明确了对流通业中经营主体的最新扶持政策,一起来看——财政策对所有增值小规模纳人将3月—5月增值率由3%降到1%

新能源汽车补贴是否增值引关注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增值管公告第七条规定:纳人取得的财政补贴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纳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

2020-01-03

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入免增值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入免增值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现将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

三部门:明后年购置新能源车免购置

,促进汽车消,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车辆购置

2020-04-23

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局、地局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专题会

          昨天(27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局、地局为上百名中小企业老板和会计们上了一堂优惠政策专题课

2007-09-27

务总局举行落实新的组合式支持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

新的组合式支持政策既有大规模增值留抵退,又有小规模纳人阶段性免增值政策;既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用加计扣除比例到100%,又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和小规模纳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2022-06-30

一文了解:增值小规模纳人如何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纳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增值

柳州市“企业服务年”——企业廉洁建设涉<em>税</em>事项稽查风险管理培训顺利举办

柳州市“企业服务年”——企业廉洁建设涉事项稽查风险管理培训顺利举办

根据柳州市“企业服务年”活动总体方案工作部署,为使广大企业财务人员能够更深入的了解和把握务检稽查动态及重点,依法纳,提高企业的治理意识、合规意识和管理能力,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前7个月新能源汽车免车购406.8亿元

国家务总局31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新能源汽车免车辆购置406.8亿元,同比增长108.5%,其中7月份免车购71.7亿元,同比增长119.1%。

2022-09-06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人免增值政策有关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9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增值小规模纳人免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为确保该项优惠政策顺利实施,务总局制发公告,就若干管问题进行了明确。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优惠政策指引(1.0)

 目  录一、增值小规模纳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增值政策二、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率的应销售入减按1%增值政策三、增值小规模纳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

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确保经济平稳运行,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我区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率的应销售入,减按1%增值;适用3%预率的预缴增值项目,减按1%预率预缴增值

延续一年 北京新能源汽车继续免购置

《若干措施》提出,全面落实系列优惠政策。自2022年9月1日起,对于已享受延缓缴纳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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