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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绿色发展政策指引

率征收企业所得  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  (二)水土保持  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  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免征水土保持补偿

支持协调发展政策指引

 支持协调发展政策指引汇编.pdf2.

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指引

鼓励社会力量加大乡村振兴捐赠等六个方面梳理形成了109项针对乡村振兴的政策指引内容。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政策指引

一、企业初创期企业初创期,除了普,符合条件的增值小规模纳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

企政策进园区 ——北部生态新区企政策宣讲会

2024年11月14日,柳州市第十八届中小企业服务月企政策宣讲会在北部生态新区成功举办,为进一步宣传收、社保、外贸、数字化转型等企政策,引导企业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享政策,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指引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更加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政策,务总局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内容、享受条件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政策指引

第三批政策主要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增值小规模纳人,按单位参保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的出租方给予,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助其渡过难关。

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政策指引

为使纳人缴人、财干部和社会公众更加全面熟悉了解政策、更加高效准确适用政策,财政部、国家务总局编写了《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政策指引》。

国家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的通知

国家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的通知总发〔2020〕24号国家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务局,国家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务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

2020-05-06

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政策指引

为了便利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及时了解适用政策,务总局对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梳理形成了涵盖21项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政策指引内容

2023年最新减政策汇编(企业所得篇)

政策依据: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七、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疫情防控政策九问九答!

近日,财部门联合发布系列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政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防控政策九问九答!

近日,财部门联合发布系列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政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3年最新减政策汇编(增值篇)

政策依据: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七、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政策)。本公告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政策的公告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值、消、出口退政策20问

》(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消的,可自主进行免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备案手续

国家务总局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等 “六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等 “六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              

如何享受减半征收“六政策?收好这篇文章

【享受主体】增值小规模纳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小规模纳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不含水资源)、城市维护建设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指引(1.0)

近日,财政部、务总局发布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文件。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等“六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务执法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纳人、缴人(以下统称纳人)负担,务总局决定改进事项管理方式,进一步精简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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