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七、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政策)。本公告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七、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我区小微企业实施税费优惠的通知》的背景中央高度重视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工作。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为促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现将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7年12月31日前
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出台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后,税务总局围绕创新创业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梳理了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日报消息(记者梁莎莎)昨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在文昌会议中心举行“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暨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介绍了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税务部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优惠政策
近日,柳北区税务局组建“非接触式”服务队,活跃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线,宣传辅导政策、办理税费事项、运用税收数据、精准对标企业,点对点推送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 “大礼包”,开展“一企业、一政策、一服务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3.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以实际月数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税总函〔2020〕4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2020-07-17 09:52:02 人民网 作者: 王紫 16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
4月18日,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专业机构联手,开展柳州市中小企业减税降费新政与企业用工合规策略培训活动,向100多家中小企业零距离解读减税降费政策,共计25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公告如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的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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