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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光伏贸易关十一年之变,到底谁伤害了谁?

2018年1月22日,美国总统确认通过201法案,将对光伏电池片组件在既有反倾销与反补贴率基础上增加201关率30%,未来4年每年递减5%,每年有2.5GW的进口电池片或组件拥有豁免权。

2022-06-27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有关事项的公告

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纳人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特此公告。

@小规模纳人:三季度申报纳,这组问答能帮你

答:《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2019〕13号)第一条和《国家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人发生增值销售行为

2020-09-23

两会|刘汉元建议减轻光伏发电企业费 增值按3%征收

但长期以来,我国光伏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都被全额征收各项费,主要包括25%的企业所得、13%的增值及其附加,还有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印花、房产等多种费,如再考虑社保因素,费将更加惊人

2020-05-22

电费也可以贷!城中区“政银企”合作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助企纾困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粟桂利)柳州企业在本土进行融资,门槛降低了,连电费都可以贷,而且无需抵质押,线上审批,额度可循环使用!这是5月10日记者在城中区2022年“政银企”对接会上采访获悉。

《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例如:(1)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甲于2024年1月创办个体工商户A,假设当地的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24000元,A按季申报缴纳增值及附加、个人所得,那么其于2024年4月就一季度所属期办理纳申报时的扣减限额

关于举办会计制度与法差异及调整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我市企业财务、办人员掌握会计和法的差异,熟悉相关业务的会计和务处理,掌握在合理合法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按照法的规定进行纳调整和协调的方法

2006-07-25

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请你们认真做好中小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贴息的组织申报工作,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完成全年工业生产的各项任务。

2008-12-01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继续教育、住房贷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三)纳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四、可享受的前扣除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前扣除,纳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一)纳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利息或住房租金

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政策延续实施至明年底

记者26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将今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政策,延续实施至明年底。

2022-10-10

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免征营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地方务局

2006-05-09

疫情防控期间收协定执行热点问题解答

根据收协定有关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和防止偷漏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国发〔2010〕75号印发,以下简称中新协定条文解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收协定执行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柳东新区工业企业贷贴息、担保费用补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柳东规〔2019〕8号),并于2020年11月修订印发《柳东新区中小工业企业贷贴息扶持办法》(柳东规〔2020〕9号),原管理办法已到期废止,现出台《柳东新区工业企业贷贴息、担保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地热开征资源一周年,合理性争议折射深层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法》(以下简称《资源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一年来,地热界对《资源法》和各地实施细则的争议从未停止。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地热能为可再生能源,却要缴纳高额的费。

2021-10-26

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减免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减免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收营商环境,深化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便利纳人开具和使用增值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高增值留抵退政策落实效率。依托电子务局,拓展纳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留抵退业务渠道,提高退效率。

2020-09-30

多个新能源车型免征车辆购置

2021-03-11 09:16:22 工信部网站 环球网3月8日,工信部通公布了数个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其中就包括《免征车辆购置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批)。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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