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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法施行后增值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

(2)《财政部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政策的通知》(财〔2018〕94号)。(3)《财政部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政策的通知》(财〔2018〕95号)。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为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入,免征增值

柳州螺蛳粉有了专用出口商品扩展码 打通退堵点 助企向海发展

广西螺霸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外贸业务负责人欧皓轩告诉记者,预包装柳州螺蛳粉作为以大米为主要原料的深加工方便食品,在国内销售适用13%的增值率。

关于举办“增值法及实施条例解读与新法背景下的风险防范”主题沙龙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法》及实施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制改革和法治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国家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和消费退(免)管理办法》的公告

(免):(一)未齐出口退(免)申报凭证、申报附送资料、汇材料,暂时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的。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和消费退(免)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免):(一)未齐出口退(免)申报凭证、申报附送资料、汇材料,暂时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的。

关于“十五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优惠政策的通知

、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务局: 为支持办好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现就“十五五”期间相关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中国

关于完善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的公告

 四、本公告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销售额及预款占其全部增值销售额及预款的比重超过50%的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

》(GB 20997—2024)、《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GB 30510—2024)等标准发布实施,现就《财政部 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家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征管事项的公告

(三)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入,并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费代办申报。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纳人可以放弃增值优惠;放弃优惠的,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优惠,小规模纳人除外。

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一般纳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法》(以下简称增值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增值一般纳人(以下简称一般纳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人(以下简称纳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一般纳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法》(以下简称增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要求,实行一般纳人登记管理,务总局配套制发了《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一般纳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司法部 财政部 务总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制度,优化制结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规范优惠政策,保持合理的宏观负水平。

四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5〕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纳人按照一般计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额中扣减;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回的增值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额中扣减。

关于常态化开展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验工作的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申请时间按照“改造一批,验一批,兑现一批”的原则分批受理,按月度集中验。首轮验申请时间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关于常态化开展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验工作的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申请时间按照“改造一批,验一批,兑现一批”的原则分批受理,按月度集中验。首轮验申请时间截至2025年9月30日。

国务院关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则(2026)》的公告

委会公告2025年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法》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则(2026)》,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前扣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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