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应自行判断是否属于困难行业企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符合要求。
,现就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确保非税收入应退尽退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优化非税收入退付业务流程,提高减税降费涉及非税收入退付工作效率,对实行定期清算、已缴纳款项可冲抵以后月份应缴款的非税收入
因此,可选择煤资源税和成品油消费税作为碳税改造的对象。具体可在现行征收煤资源税和成品油消费税的基础上进行附加征收,并对加征部分以二氧化碳排放量为依据设定税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3〕2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答: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2号,以下简称《公告》),对基础研究从出资方和接收方两端分别规定了优惠政策
日报消息(记者梁莎莎、通讯员李晶晶)4月1日,市税务部门以“走出去”的形式到柳钢集团举行“税企共话减税降费 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专题调研座谈会,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进行走访调研,并现场办公为企业解难题,回应纳税人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增值税征管公告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税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密码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的社会化协同。税务部门公开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快推动国家标准制定。
,现就税收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二条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函〔2021〕7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现金的权益
公告明确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免税销售额”的填报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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