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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再提延长光伏进口关

”延长4年。

2021-12-23

小规模纳人如何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政策?收好这篇文章

【享受主体】增值小规模纳人【优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前100%加计扣除政策这样办

【申报要求】  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  

国家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现将异常增值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关于推进普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加强政策引导和治理协同(二十六)优化普金融政策体系。发挥货币信贷政策、财政策、监管政策、产业政策等激励约束作用。

减轻费 推动光伏平价时代早日到来

费压力由来已久据刘汉元介绍,长期以来,我国光伏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都被全额征收各项费,主要包括25%的企业所得、13%的增值及其附加,还有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印花、房产等多种费,如再考虑社保因素

2020-05-26

关于加强非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为切实落实减降费政策,把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等“六保”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把已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优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

2020-07-30

组合式费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加计抵减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加计抵减政策  【享受主体】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人  【优内容】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额加计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纳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鼓励和引导纳人增强依法诚信纳意识,主动纠正纳失信行为,务总局发布了《国家务总局关于纳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印度电动车率从12%下调至5%

2019-07-29 08:06:42 经济参考报印度商品和服务(GST)委员会27日做出决定,将电动车的商品和服务率从此前的12%下调至5%。这一决定从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2019-07-29

印度提议减免电动汽车

2019-07-09 09:00:03 高工锂电据外媒报道,当地时间7月5日,印度提议为电动汽车购买者提供收减免优,并取消部分电动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关,以提振电动汽车的销量并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2019-07-09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1月9日,财政部、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

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研发费用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

【优内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

关于取消增值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

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按照《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

辽宁应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适用额作出调整

2020-05-13 09:56:17 东北新闻网5月1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辽宁省应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适用额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0-05-13

研发费用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

【优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

知晓政策享优——柳州市工业设计创新券政策解读

为了让企业进一步了解“工业设计创新券”相关企政策,鼓励企业用好政策,促进我市工业设计与产品创新深度融合,推动中小企业产品改造升级。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二)在抗击疫情期间,纳人根据8号公告和《财政部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可以享受免征增值、消费政策的,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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