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搜索关键字:税惠 | 耗时 18 ms

先进制造业迎税惠利好:加计5%抵减增值

财政部、国家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

2023-09-07

财政部政司、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就小微企业普收减免政策问答

这是今年减降费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更大力度减的重要体现。总体上看,此次推出的小微企业普收减免政策重点聚焦在三个方面:一是突出普性实质性降

费优政策汇编

  为进一步落实好新的组合式费支持政策,深入推进接受中央巡视期间的自查自改、边巡边改工作,国家务总局近日更新发布了《“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费优政策指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费优政策指引》《

企业普<em>惠</em>性<em>税</em>收优<em>惠</em>政策解读及申报操作宣讲会成功举办

企业普收优政策解读及申报操作宣讲会成功举办

5月7日,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柳州市务局、柳州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举办“企业普收优政策解读及申报操作宣讲会”,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此次活动, 25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减费降<em>税</em>政策解读,推进<em>惠</em>企政策落实

减费降政策解读,推进企政策落实

4月18日,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专业机构联手,开展柳州市中小企业减降费新政与企业用工合规策略培训活动,向100多家中小企业零距离解读减降费政策,共计25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

柳州市“企业服务年”——<em>税</em>收优<em>惠</em>政策解读直播成功举办

柳州市“企业服务年”——收优政策解读直播成功举办

为帮助企业充分掌握和运用好收优政策,实实在在享受政策红利,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根据柳州市“企业服务年”活动总体方案工作部署,2022年4月8日、15日,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柳州市务局联合举办了

关于延续实施普金融有关收优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金融有关收优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关于延续实施普金融有关收优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金融有关收优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金融服务,现将有关收政策公告如下:《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收政策的通知

2020-04-26

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局、地局中小企业收优政策专题会

          昨天(27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局、地局为上百名中小企业老板和会计们上了一堂收优政策专题课

2007-09-27

资源回收收优有序落地

     国家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从“明范围、明抵扣、明优、增便利

支持乡村振兴费优政策指引

具体包括:(一)基础设施建设收优1.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三免三减半”2.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二)农田水利建设收优3.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

支持绿色发展费优政策指引

具体包括:  (一)环境保护收优  1.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  2.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额抵免  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

2023年最新减降费优政策汇编(增值篇)

政策依据: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七、公共租赁住房收优政策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政策)。本公告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最新减降费优政策汇编(企业所得篇)

政策依据: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七、公共租赁住房收优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支持协调发展费优政策指引

 支持协调发展费优政策指引汇编.pdf2.

费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宋美玲、通讯员韦剑)9月18日,记者从国家务总局柳州市务局获悉,我市建立重点出口企业对口直联制度,帮助企业用好费红利,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增活力、添动力。

小规模纳人看过来!享受减免增值这样开具发票

今年以来,为支持小规模纳人复工复业,财部门出台了减免增值收优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纳人对发票开具问题咨询较多,以下热点问答供大家参考学习。

2020-09-15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收优政策指引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截至2019年6月,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89项收优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出台了78项收优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费优政策指引

一、企业初创期费优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收优,符合条件的增值小规模纳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