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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人享受免征增值优惠,这些知识点要掌握!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纳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  

退再提效 制造业稳升级

该局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专门成立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永年全区费优惠政策的宣传、实施、分析、督导和落实。多次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和退政策机制工作会议,协调推进退工作的高效落实。

2022-08-15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有关收政策,规范收秩序,保护纳人合法权益,发布本公告。二、按照《公告》规定,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纳人应提交的填报资料是什么?

操作指南:小规模纳人如何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政策

退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政策一、适用对象小规模纳人二、政策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

光伏领跑者项目的“补”困局

今年6月,李美平比较焦灼,他用这三个字来描述目公司的生存处境。这与当地的“补”风波有关。

2020-07-06

国家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务局关于增值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地址的通告

根据《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精神,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增值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地址通告如下:增值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广西)登录地址:https

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加长版”收宣传月启动

日报消息(记者梁莎莎)昨日下午,国家务总局柳州市务局在文昌会议中心举行“减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暨第29个全国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介绍了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务部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优惠政策

立足职能服务复工复产柳州务强化收大数据分析获肯定

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务局立足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增值发票信息等收大数据覆盖面广、颗粒度细、及时性强等优势,强化数据分析,从行业、区域、规模、经济类型等多个维度,客观反映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真金白银”直达市场主体 我市全力落实增值留抵退政策助企纾困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周枳伽)“大规模增值留抵退政策让我们真切体会到国家为企业‘减负’的决心和力度。”1小时内通过流程审批、3小时退资金到账。

资源回收收优惠有序落地

,各地务部门积极推动“反向开票”工作有序开展,许多企业已及时享受到政策利好。

小规模纳人看过来!享受减免增值优惠这样开具发票

今年以来,为支持小规模纳人复工复业,财部门出台了减免增值收优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纳人对发票开具问题咨询较多,以下热点问答供大家参考学习。

2020-09-15

多晶硅双反利好Or利空?

正当美国多晶硅企业眼一亮之际,正当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SEIA)准备和USTR聊聊中美光伏关之际,商务部突然宣布,经过五年复审决定继续对美国多晶硅实施双反。

2020-01-22

多晶硅双反利好Or利空?

正当美国多晶硅企业眼一亮之际,正当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SEIA)准备和USTR聊聊中美光伏关之际,商务部突然宣布,经过五年复审决定继续对美国多晶硅实施双反。

2020-01-22

降费“红利”让百姓企业受益今年一季度,柳州累计新增减6.2亿元

柳州市务局5月17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4大减降费“红利”和相关便民措施,确保减降费的真金白银,真正送到纳人手中。

组合式费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费扣减

”)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城市维护建设、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优惠

印度保障性关延期一年!

按照之的政策,今年8月开始,印度保障性关将取消。截至到昨天,印度对我国光伏产品征收15%的保障,这一率已维持半年,本该取消的关将延期一年。

2020-07-31

国家务总局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国家务总局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缴费新举措的通知总函〔2019〕243号国家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务局,国家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针对纳

中国新能源汽车购置继续减免 未来四年免规模将达5200亿

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减免政策将延长至2027年年底,减免力度分年度逐步退坡。初步估算,实行延长政策,2024年至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规模总额将达到5200亿元。

2023-10-13

组合式费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加计抵减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加计抵减政策  【享受主体】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人  【优惠内容】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额加计

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规定,为方便纳人办理增值期末留抵额退(以下简称留抵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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