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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数电发票应用技巧,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2023年<em>税</em>收征管数字化下数电发票相关业务培训班举办成功

掌握数电发票应用技巧,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2023年收征管数字化下数电发票相关业务培训班举办成功

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财政策成为了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新收入准则下的<em>税</em>会差异及纳<em>税</em>调整》培训顺利举办

《新收入准则下的会差异及纳调整》培训顺利举办

(通讯员  罗娟)为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领会新收入准则下会差异及纳调整的内容、要点和精髓,更好地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准确运用新准则进行核算,我中心于11月30日在柳州市祥兴大酒店12

国家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代收代征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国家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代收代征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总函〔2020〕43号国家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务局,国家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高校毕业生创业减政策

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城市维护建设、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

取得防疫补助免征个要申报吗?请在疫情防控收优惠19问里找答案

“购置”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形式,与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政策口径保持统一。融资租赁不属于上述两种形式,因此不能适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政策。

2023年最新减降费优惠政策汇编(企业所得篇)

一、设备、器具有关政策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明确汇算的内容,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以及纳人可享受的专项附加、其他;第五条至第九条,主要明确了汇算的办理时间、方式、渠道、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应纳所得额政策

70%抵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的,可以在以后纳年度结转抵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月(季)度预缴纳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等一系列企业所得政策。

2020-07-02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投资额70%抵应纳所得额政策

【政策类型】行业性政策【涉及种】企业所得【优惠内容】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

降费“红利”让百姓企业受益今年一季度,柳州累计新增减6.2亿元

,对全区增值小规模纳人的资源、城市维护建设、房产、城镇土地使用、印花(不含证券交易印花)、耕地占用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购置设备、器具收优惠政策,这组问答请收好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明确有关企业所得政策。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

一、适用对象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及加计政策适用于所有企业,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费优惠政策指引

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减半征收6.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征地方“六两费”7.小型微利企业减征地方“六两费”8.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两费”9.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费10.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纳服务,减轻纳人负担,国家务总局制发《国家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一、增值申报表调整情况

组合式费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重点群体创业

  【享受主体】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收政策”)的人员,具体包括:  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十二)企业根据8号公告第一条规定,享受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企业所得政策,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关于企业所得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

、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凡纳入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具的公益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规定在;上述费用未纳入公益性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企业相关费用按照规定在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或应补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依法确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率-速算数]-已预缴额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

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减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专项附加、依法确定的其他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率并减去速算数(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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