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工信政法〔2025〕425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
第三条 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合理、注重绩效、强化监管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集团分别负责本地区、本企业所属服务平台的创建、推荐及相关管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第六届柳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和评审监督检查组(以下简称监督组)。评审办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第二批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联〔2025〕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
近年来,随着国家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不断健全,需提高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认定标准和评价程序,减轻企业负担,并与国家相关政策保持一致。
数字化水平测评达到四级的试点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判定,补助资金以验收评定结果为依据拨付。
各设区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税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务服务效能,现将《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统筹示范平台(基地)创建、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强对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和运行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运行评价第九条 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实行动态管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广西税务局和南宁海关组织开展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
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上装委托加装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上装委托加装管 理,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有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信发〔2024〕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加强与本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健全跨部门联动的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业节能监察情况,依法公布违规企业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加强能力建设。
桂工经职办〔2025〕2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程经济系列职改办: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工程系列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业的通知》(桂人社函〔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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