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人员,其评审结果不予确认。(二)申报条件。1.申报人应符合与申报职称相应的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评审条件。
非公和民营企业可向县、市职改部门、工商联等相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二是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三是各单位(部门)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议小组,负责对本单位(部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审议
(四)申报、推荐、评审、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的基本条件和程序,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
现就做好2008年我市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对象和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评审的范围、对象和申报条件等,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柳科通〔2024〕18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区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职办〔2014〕28号),请申报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于7月1日至7月20日将评审材料报送我办。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广西重要技术标准项目进行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广西境内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广西重要技术标准项目进行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广西境内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广西重要技术标准项目进行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广西境内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
各申报单位、申报个人:因本年度初次使用的网络职称申报系统需要调试完善,影响了广大专技人员提交职称评审材料,根据工作需要,我厅决定将各评委会接收职称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由9月15日延长到9月21日。
(三)申报、推荐、评审、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
关于工程经济系列更新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 柳工职字﹝2018﹞6号 全市各有关单位: 接到自治区工程经济系列职改办最新通知,工程经济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有部分更新,申报工程经济系列职称请依照新评审条件执行
、评审范围、对象和条件(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符合广西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以下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1.在广西境内的民营企业中从事工程、经济专业技术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申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3〕2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
(四)申报、推荐、评审的程序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执行。
(三)申报、推荐、评审的程序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执行。
(三)申报评审条件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评审条件适用范围选择评委会及相应的评审专业:——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专家被邀请后可拒绝参与评审,也可主动申请退出专家库,但是一旦同意接受邀请参加评审,必须认真负责,对项目提出负责任的、有见地的评审意见。
《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职办〔2018〕16号),请申报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于9月1日至9月30日将评审材料报送我办。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电话:0772-2827563
运维单位:广西柳州市人才集团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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