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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办理环境损害赔案件千余件

今年1至6月,江西省共办理环境损害赔案件200件,涉及金额约1500万元。2018年初至今年6月底,江西累计办理环境损害赔案件1065件,赔金额2.3亿多元。

2022-08-17

环境损害赔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环境损害赔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文明建设,规范环境损害赔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损害赔制度改革方案》等,制定本办法

2020-04-26

环境部:已办理环境损害赔案件945件 涉及金额逾29亿元

2020-05-07 09:52:34 中国新闻网中国环境部5月6日消息,自2018年中国试行环境损害赔制度以来,全国共办理环境损害赔案件945件,涉及金额超过29亿元(人民币

2020-05-07

德国物质发电厂调峰面临取消

2019-09-06 08:07:39 国际能源小数据2018年德国约有7%的总发电量来自物质能源,成为陆上风能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后的第三大可再能源。

2019-09-06

辽宁水质污染资金为何连续三年下降?

这是辽宁省在构建河流断面横向新机制三周年之际,交出的一份亮眼的“答卷”。辽宁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环境处副处长王春雷介绍:“从2020年上半年的最新数据来看,6月份全省劣Ⅴ类水质断面全面消除。

2020-08-24

环境损害赔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环境损害赔制度自2018年起在全国试行,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累计办理环境损害赔案件约1.13万件,涉及赔金额超过117亿元,受损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2022-10-12

11部门联合推进环境损害赔制度改革

2020-09-25 09:41:18 法治日报记者今天从国家林草局获悉,日前,环境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环境损害赔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

2020-09-25

高法发新规:首次将“修复环境”作为环境损害赔责任方式

2019-06-10 10:00:06 央广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损害赔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5日发布,首次将“修复环境”作为环境损害赔责任方式

2019-06-10

辽宁省基本建立环境损害赔制度体系

环境损害赔是指赔义务人即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环境损害赔责任,做到应赔尽赔。它体现环境资源功能价值,促使赔义务人对受损的环境进行修复。

2020-09-15

环境受损须赔 各地涉案金额近十亿

2019-07-29 14:20:26 科技日报   作者: 李禾  以前企业发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多是群众受损、政府买单,不过这种现象已经发改变。

2019-07-29

环境损害赔磋商案件达成协议!

根据协议,该公司以货币赔的方式承担环境损害赔责任,并将环境损害赔金缴纳到财政非税账户。据悉,这是秀洲区第一起环境损害赔磋商案件。

2020-07-09

种树“卖空气” 青山变金山——碳汇乡村振兴项目开启柳州模式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柳州在进行着动实践。今年,柳州创新探索良性互动的本地模式,启动碳汇乡村振兴项目。

安徽亳州首例环境损害赔案一次性磋商成功

,这标志着自国家、省、市有关环境损害赔制度改革启动以来,我市首例环境损害赔案一次性磋商成功。

2020-08-28

截至去年底,全国共办理环境损害赔案件4300余件

同时相关的专项法,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法、固体法等法律,也对环境损害赔作了专门规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刚通过的长江保护法,也专门引入了环境损害赔的制度。

2021-09-15

德国推风力发电惹争议 考虑提供现金居民

德国联邦政府工作小组近日正讨论新方案,向发电站附近居民提供金钱。报道称,德国法院目前已累积300多宗涉及风力发电站的诉讼有待审理,风力发电站兴建速度显著减慢。

2020-01-06

联合国气候峰会聚焦碳市场

会议议题预期会聚焦在国际碳市场问题上。如今,气候变化问题正面临着全球地缘政治变化,究竟由谁主导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尚未确定。

2019-12-05

牧民抗议标准过低,国家电投6GW风电项目征地遇阻

该《诉求》认为草场征用的标准太低,对牧民的长远实际经济和安置没有做出合理安排。

2020-09-04

我中心顺利完成2020年首批服务贴券发放工作

6月19日上午10点,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通过服务贴券申请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发放了首批小微企业服务贴券。

2018年我国电力辅助服务及市场交易费用146.16亿元

在对电厂进行结算时,辅助服务与发电量捆绑在一起进行结算,并没有单独的辅助服务机制。●计划阶段2002年厂网分开后,各发电厂分属于不同的利益主体,无提供电力辅助服务难以协调各方利益。

2019-06-26

关于专利权期限费用缴纳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有关规定,为保障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相关当事人依法合规办理有关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专利权期限费用缴纳专利权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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