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大学两家机构入选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三批)》,加上此前入选的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目前湖北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总数已达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负责人说,龙泉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作,最终针对环境污染案件取证难、鉴定贵的实际情况,确定由原龙泉市环境保护局与赔偿义务人“太钎机械”在平等自愿原则下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
2020-09-11 10:06:32 陕西日报随着《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试行)》的颁布,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框架已经建成。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指赔偿义务人即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做到应赔尽赔。它体现环境资源生态功能价值,促使赔偿义务人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2024年11月14日,柳州市第十八届中小企业服务月惠企政策宣讲会在北部生态新区成功举办,为进一步宣传税收、社保、外贸、数字化转型等惠企政策,引导企业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享政策,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评估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前不久,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评选,重庆市两江新区某企业非法倾倒混凝土泥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2018年以来,这家企业违法倾倒罐车清洗水和泥浆。
其中,临沧市办理的全省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例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昆明市办理的跨境倾倒烂菜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对先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后追究刑责进行了探索;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办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意见》),从损害调查、赔偿磋商、生态环境修复以及修复效果评估等多方面给出了指导性意见,以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自2018年起在全国试行,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1.13万件,涉及赔偿金额超过117亿元,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荀诗媛)昨日,记者从市大数据发展局获悉,自治区信息中心(自治区大数据研究院)新近发布《广西数字经济发展评估报告(2024年)》,对广西数字经济发展进行全息式、多维度分析。
2019-07-18 10:05:50 中国环境报 作者: 李苑 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与苏州某电子公司法人代表近日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根据协议,该公司以货币赔偿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将环境损害赔偿金缴纳到财政非税账户。据悉,这是秀洲区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
(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数据局、国动办,各市、县人民政府)(四)提高市政设施报装便捷度。
”处罚的认定条件,推动企业主动修复环境损害、消除环境影响,彰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改善生态环境、推动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积极作用。
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电话:0772-2827563
管理运维:柳州市北城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23 桂ICP备06011433号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