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7 08:28:51 中国能源网 作者: 吴 文 报载:最近,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曹路宝率队到国网盐城供电公司调研指导冬季电力保供工作,强调要谋划好盐城风光新能源产业发展
9月4日上午,防城港市工信局四级调研员曾芝全率队到我中心考察调研,我市工信局副调研员潘波涛陪同参观了我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大厅,并与考察团进行座谈交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
答:为优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流程,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公告》明确,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27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2月2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
催缴“补税”2015年以来,国家能源局为促进光伏行业技术进步、成本下降、补贴减少,相继推出三批光伏领跑者项目(以下简称“领跑者项目”)和光伏领跑者奖励激励项目,全面带动了整个产业升级。
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纳税人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但无论是《耕地占用税法》还是《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均未对“占用”予以明确,才导致各地税务机关执行时存在偏差,随意扩大税法解释,扩大“占用”范围。
但无论是《耕地占用税法》还是《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均未对“占用”予以明确,才导致各地税务机关执行时存在偏差,随意扩大税法解释,扩大“占用”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税总函〔2020〕43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内容】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020-12-23 15:13:53 中国能源网 作者: 吴 文 陈 昕 报载: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董事长肖世杰在公司呈送的值班报告《盐城实现苏北首家企业自备电厂转公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政策口径、执行期限等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为准。
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前期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按照原定缓缴政策,从今年8月起至明年1月,税费缓缴期限陆续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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