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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光伏电价正式出炉:分布式0.10元

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

2019-04-3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9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

国家能源局解答有关存量光伏电站提高容配比

国家能源局日前在答复“存量光伏电站提高容配比的技术改造是否符合国家?”的留言时中明确:选择合适的容配比,有利于降低系统度电成本、提升整体经济效益。

2021-08-04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的公告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的公告财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  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现就继续执行有关土地增值税公告如下:  一、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英国补贴转向 陆上风电、光伏有望再度参与CfD竞价

变动可能会阻碍英国无补贴项目的发展,但差价合约也能给陆上风电和光伏开发商提供探索电价风险的空间。

2020-03-06

国家能源局:继续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电力企业: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充分发挥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在落实国家产业

2020-04-10

关于《柳东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办法》的解读

一、背景依据为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有效解决新区各类人才居住问题,规范人才公寓管理,根据《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柳发〔2022〕7号)精神,按照“府主导

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审批权下放至地方 实施期限至2023年

,以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水利发展资金管理。

2019-07-11

部等三部门进一步明确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

部等三部门今年1月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结算规则。

2020-10-21

关于进一步完善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支持各地区聚焦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业等民间投资重点领域,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具体支持措施,与符合鼓励方向的民间投资项目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密切跟进、主动服务,协调解决关键问题,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环境

刺激消费呼之欲出 新能源汽车消费春天将至

《征求意见稿》在促进汽车消费方面设置了9条鼓励措施,其中,破除乘用车消费升级制度障碍、研究制定促进老旧汽车更新以及深入推进城市服务领域用车更新消费等方面的内容尤其受关注。

2019-04-18

陕西省: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采暖用电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2020-10-26 08:49:21 陕西省发改委10月21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陕西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的通知》,《通知》明确陕西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

2020-10-27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称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上,现就我区扩大缓缴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等问题通知如下:一、扩大实施缓缴的困难行业范围

高含金量措施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发展

2020-10-09 10:53:17 四川日报   作者: 记者 张彧希  日前,省府印发《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出台18条高含金量措施,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

2020-10-09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的公告

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的公告财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公告如下:  一、《财部 税务总局

以财补贴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浙江台州财税支持双碳工作征求意见

完善清洁能源支持,紧密对接全省“风光倍增”行动计划,以财补贴、府产业基金、财引导金融等多种,大力推进核电、海上风电、光伏、水电发展。

2022-05-17

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公告

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公告财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有关公告如下:一、自2019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

市委市府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措施专题工作会强调 提振信心 同舟共济 共渡难关

日报消息(记者陆晓艺)市委、市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措施专题工作会于昨日上午召开。

操作指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延续实施的缓缴税费

退税减税降费操作指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续实施缓缴税费一、适用对象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二、内容  (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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