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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加计除的研发费用范围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前加计除政策的通知》(财〔2015〕119号)  2.

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除政策即问即答

答:按照《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国家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其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除比例提高到100%政策操作指南

二、政策内容  (一)现行适用研发费用前加计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前加计除比例提高到100%。  

先进制造业迎惠利好:加计5%抵减增值

财政部、国家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进项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

2023-09-07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纳服务,减轻纳人负担,国家务总局制发《国家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一、增值申报表调整情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除政策?操作指南来了

企业选择预缴享受的,在预缴申报时,可以自行计算加计除金额;通过手工申报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月(季)度预缴纳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收入、减计收入、加计除”下的明细行次填报加计除等优惠事项和优惠金额

2023年最新减降费优惠政策汇编(企业所得篇)

100%在前加计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前摊销。

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除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两部门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政策

据财政部网站9日消息,财政部、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除政策6个热点问答请收好

退降费政策操作指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除政策(一)我们是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17年以来一直享受研发费用按75%加计除政策,听说今年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又加大了力度

可加计除的研发费用范围有哪些?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除政策持续优化完善,呈现出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的特点,对支持企业投入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

降费“红利”让百姓企业受益今年一季度,柳州累计新增减6.2亿元

,对全区增值小规模纳人的资源、城市维护建设、房产、城镇土地使用、印花(不含证券交易印花)、耕地占用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

优营商、送政策——数字征管常见企分歧问题处理专题培训顺利举办

为帮助企业把控日常业务的涉风险,熟悉数字征管下的纳政策,增强企业务规划和操作能力,2021年5月13日,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汇丰祥兴酒店12楼举办了一期主题为《数字征管常见企分歧问题处理》的专题培训

研发费用加计除政策的适用活动范围

下列活动不适用前加计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取得防疫补助免征个要申报吗?请在疫情防控收优惠19问里找答案

请问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前一次性除政策中,购置设备的除金额受500万元限制吗?

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人取得增值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电子普通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增值进项额或申请出口退、代办退,应当登录增值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国家务总局 关于增值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增值一般纳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申报抵或出口退,按以下方式处理:(一)增值一般纳人取得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登录本省(区、市)增值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隆基股份发布澄清公告 被美国海关留组件共计40.31MW

经核实,实际情况为:自 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3日,美国海关依据暂令(WRO)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美国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出口到美国的共计 40.31MW 组件产品进行了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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