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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优惠政策

  【政策类型】普惠性政策  【涉及种】企业所得  【优惠内容】  一个纳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以享受哪些增值优惠政策?

答: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按规定享受小规模纳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和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费优惠政策。

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如何进行代办申报事项、缴纳代办费?

问: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如何进行代办申报事项、缴纳代办费?

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费优惠政策指引

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费优惠政策指引.pdf

2024-05-07

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厅(局),国家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通过结构性减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做好2024年度享受增值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工信规划〔2024〕483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为继续做好享受增值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

一揽子财政策快看→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今年以来,财政部积极研究提出一揽子财政策措施清单,统筹安排存量政策和新增政策,用好补助资金、政府债券、收、政府采购、

资源回收企业实行“反向开票”部分对应的销售额能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即征即退政策?

问: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能否按规定就“反向开票”部分对应的销售额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即征即退政策?

全年目标任务 全力做好重点工作 加快推动柳州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城区(新区)牢固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落实市委系列工作部署,紧全年目标任务

2025-02-26
柳州市“企业服务年”——<em>税</em>收优惠政策解读直播成功举办

柳州市“企业服务年”——收优惠政策解读直播成功举办

为帮助企业充分掌握和运用好收优惠政策,实实在在享受政策红利,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根据柳州市“企业服务年”活动总体方案工作部署,2022年4月8日、15日,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柳州市务局联合举办了

金<em>税</em>四期背景下企业财<em>税</em>管控培训班顺利举办

四期背景下企业财管控培训班顺利举办

为帮助我市企业更好地了解“金四期”的新变化、新特点,有效控制务风险,降低各类涉风险,提高企业管理的治理意识、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前一次性除和100%加计除政策操作指南

第二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月(季)度预缴纳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收入、减计收入、加计除”下的明细行次填报加计除情况。

国家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三)消费人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消费品,尚未申报除原料已纳消费款的,暂不允许抵;已经申报抵的,冲减当期允许抵的消费款,当期不足冲减的应当补缴款。

研发费用前加计除新政指引

《财政部 国家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前加计除政策的通知》(财〔2015〕119号)2.

研发费用前加计除新政指引

《财政部 国家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前加计除政策的通知》(财〔2015〕119号)  2.

关于取消增值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征管问题的公告

增值一般纳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凭证抵问题的公告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前100%加计除政策

  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明确现行适用研发费用前加计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

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人个人所得预缴方法的公告

,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人个人所得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上一完整纳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缴义务人在预预缴本年度工资

2020-12-07

一文了解:研发费用前加计除政策要点

【优惠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前加计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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