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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费“红利”让百姓企业受益今年一季度,柳州累计新增减6.2亿元

增值小规模纳人发生增值销售行为,纳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为30万元)的,免征增值;二是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三是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六两费实行优惠政策

2022年新出台的费支持政策——小微企业“六两费”减免政策

今天带你了解:新出台的费支持政策——小微企业“六两费”减免政策。

支持乡村振兴费优惠政策指引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34.从事“四业”的个人暂不征收个人35.农业服务免征增值36.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37.农村居民拥有使用的三轮汽车等定期减免车船(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收优惠

国家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

,现就有关收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小规模纳人取销售收入,纳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发票;纳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退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取的增值专用发票,已用于进项额抵扣的,不申报退;已用于退的,不用于进项额抵扣。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收优惠政策指引

;35.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额;36.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额;37.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分期缴纳企业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费优惠政策指引

45.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应纳额46.创业投资企业灵活选择个人合伙人核算方式47.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优惠政策48.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内重点产业减征企业

公司为员工购买口罩的费用能前扣除吗?请在疫情防控收优惠20问里找答案

我购买并捐赠的口罩防护服等医疗物资,按照什么金额在计算个人时扣除?

组合式费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费扣减

”)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城市维护建设、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优惠

国家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涉事宜的通告

尊敬的纳人、缴费人:近期,全国各地各部门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办服务厅作为纳人、缴费人集中办理费业务的场,也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

支持绿色发展费优惠政策指引

具体包括:  (一)环境保护收优惠  1.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的定期减免企业  2.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额抵免  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

退降费政策操作指南

退降费政策操作指南——阶段性缓缴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一、适用对象  1.困难行业属企业。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优化纳人延期缴纳款等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我为纳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春风行动”,根据《国家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 关于优化房地产交易办方式的公告

,进一步增强纳人改革获感,现就优化房地产交易办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拓宽办渠道,推行网上预核务部门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按照务总局统一规范,基于电子务局各类办渠道,推行房地产交易收网上预核

国家务总局 关于纳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 关于纳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为鼓励和引导纳人增强依法诚信纳意识,主动纠正纳失信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

疫情防控费优惠政策九问九答!

今天学习:增值和综合费相关内容↓增值1.2月申报纳期延期后,纳人是否需要在原申报纳期限之前报送增值发票数据?

疫情防控费优惠政策九问九答!

今天学习:增值和综合费相关内容↓增值1.2月申报纳期延期后,纳人是否需要在原申报纳期限之前报送增值发票数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务局关于对我区小微企业实施费优惠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9年1月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措施:一是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优惠力度。

关于《国家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举例4:纳人D,按季预缴申报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应缴企业10万元,按照2022年2号公告规定,该笔款可延缓至2022年10月缴纳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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