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控重点企业 多项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这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运输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明确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相关税收政策。
具体包括: (一)环境保护税收优惠 1.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
45.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46.创业投资企业灵活选择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核算方式47.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48.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内重点产业减征企业所得税
行动实施过程中,财政税收领域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有望发挥重要作用。从资金支持来看,财政资金将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设备更新换代形成规模效应。
,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
对研发费用实施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科研院所、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等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享受减免的“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
具体包括:(一)民族区域税费优惠1.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征或免征属于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2.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3.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二)西部地区税费优惠
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不能同时适用留抵退税政策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也就是说,享受过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不得申请留抵退税;已获得留抵退税的,也不得再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号)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享受主体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更加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
【享受主体】 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10 号)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享受主体
10.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政策 11.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2.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3.生产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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