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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科学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如何享受增值留抵退政策?一文带你了解

增量留抵额:1.纳人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前,增量留抵额为当期期末留抵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额。2.纳人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后,增量留抵额为当期期末留抵额。

关于征集“中国—哈萨克斯坦伙伴研究”交流项目的通知(桂科发〔2024〕261号)

自治区科技厅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哈萨克斯坦伙伴研究”交流项目的通知(桂科发〔2024〕261号)各有关单位:现将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哈萨克斯坦伙伴研究”交流项目的通知》

费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宋美玲、通讯员韦剑)9月18日,记者从国家务总局柳州市务局获悉,我市建立重点出口企业对口直联制度,帮助企业用好费红利,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增活力、添动力。

柳州保物流中心跨境电商销售及保仓项目签约 “保仓+跨境电商”融合发展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谢耘、通讯员梁慧)5月8日,柳州保物流中心跨境电商销售及保仓项目签约仪式在柳州保物流中心(B型)举行,这意味着柳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柳东片区的首个项目正式落地。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广西务局 自治区数据局关于印发《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务服务效能,现将《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

关于开展2025“智赋柳企”中小企业素质提升系列行动—《中小企业近期财管理政策

柳 州 市 中 小 企 业 服 务 中 心 关于开展2025“智赋柳企”中小企业素质提升系列行动—《中小企业近期财管理政策解读》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为助力我市中小微企业深入了解近期财政策

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考评获佳绩 获自治区300万元奖励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荣瑶)近日,自治区园区办发布2024年自治区产业园区综合考评结果和实施奖励的通知,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和工业新区)获300万元奖励,是我市唯一获奖励的产业园区。

​柳钢集团一季度取<em>得</em>“开门红” 营业收入增长 实现扭亏为盈

​柳钢集团一季度取“开门红” 营业收入增长 实现扭亏为盈

益于柳钢集团将科技创新摆在企业发展的核心位置,把投资投向超低排放、产品结构调整和智能化升级,推动产品不断迭代更新。

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成效 部分指标超90% 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刘心蕊)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取成效,部分指标超90%,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金<em>税</em>四期背景下企业财<em>税</em>管控培训班顺利举办

四期背景下企业财管控培训班顺利举办

为帮助我市企业更好地了解“金四期”的新变化、新特点,有效控制务风险,降低各类涉风险,提高企业管理的治理意识、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个人征收管理的公告

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个人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就权益性投资经营个人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综合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综合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综合汇算清缴制度

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综合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综合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根据个人法及其实施条例、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综合汇算清缴

一文了解:居民企业技术转让减免企业优惠政策

  【政策类型】普惠性政策  【涉及种】企业  【优惠内容】  一个纳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  

关于加强个人信用建设的通知

,促进纳人依法诚信纳,现就加强个人信用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企业年度纳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年度纳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及有关收政策,进一步减轻纳人办负担,现就企业年度纳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综合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人合法权益,帮助纳人顺利规范完成个人综合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务总局在全面总结前三次汇算工作的基础上

2023年最新减降费优惠政策汇编(企业篇)

政策依据: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率征收企业

关于开展新《企业法》的培训通知

各有关中小企业: 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在纳人、率、扣除和资产处理、应纳额、收优惠、纳调整、纳方式等方面与现行法有较大变化。

2007-12-13

@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政策请查收

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政策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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