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型】普惠性政策 【涉及税种】企业所得税 【优惠内容】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五九四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宋美玲)昨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获悉,今年1至6月,我市233户企业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抵减税费6亿元,抵减户数和税额均位列全区第一。
、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
二、加快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措施 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关于公布2024年“强化企业服务 提升减负成效”典型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4〕423号按照《关于印发“强化企业服务 提升减负成效”2024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运行函〔2024
近日,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部署中央企业落实2022年房租减免工作。哪些企业可以向央企申请房租减免?如何减免?1、对象?
二、细化措施,切实将减免政策落到实处各中央企业要按照271号文件要求,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参照国家行政区划标准)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个月租金
二、细化措施,切实将减免政策落到实处各中央企业要按照271号文件要求,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参照国家行政区划标准)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个月租金
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财评〔2020〕158号各中央企业:为贯彻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关于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负担的有关精神
二、减免对象在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承租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为国有单位的,不在本次免租政策适用范围内。
,充分发挥中央企业排头兵和主力军作用,落实国家关于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租金的政策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日报消息(记者谢耘)为进一步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经营的影响,东城集团根据我市相关政策通知,在《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减免部分国有资产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实施细则》规定的减免标准基础上,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再免收
但通过国务院大督查、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政务咨询、信访投诉等各类渠道发现,仍有部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在房租减免工作中存在站位不高、政策不明、举措不细、执行不力等问题,一些租户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房租减免政策落实效果
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企业: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推动钢铁产业绿色协同发展实施方案》(柳政发〔2022〕35号)、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钢铁产业节能减排奖励实施细则
日报消息 据《广西日报》报道:近日,自治区国资委出台一系列政策,从减免房租,清理欠款,以融促产,协同发展等方面,推动国有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着力实现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减免房租。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5年上半年柳州市钢铁产业节能减排奖励的通知 柳工信通〔2025〕50号各县区(新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推动钢铁产业绿色协同发展实施方案
日报消息(记者谢耘)日前,东城集团出台措施,对承租该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包含个体租户)免收2月、3月份租金,2月、3月份物业管理费减半收取。
根据通知规定,此次减免对象包括在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于2022年6月17日前已承租农投集团经营性用房,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电话:0772-282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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