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型】行业性政策 【涉及税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优惠内容】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租金减免工作 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是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工作举措,对保市场主体
关于组织开展厂房租赁补贴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工业园区: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工业园区厂房租赁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17
关于组织开展厂房租赁补贴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工业园区: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工业园区厂房租赁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办
关于组织开展厂房租赁补贴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工业园区: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工业园区厂房租赁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办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关于印发《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标准厂房及办公用房租金优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管发〔2020〕22号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标准厂房及办公用房租金优惠管理办法
(三)企业租用工业厂房实施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项目所在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定位。(四)企业必须是直接租用业主所有的工业厂房。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电话:0772-2827563
管理运维:广西柳州市人才集团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23 桂ICP备06011433号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