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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哪些义务人可享受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义务人【优惠内容】  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义务人应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李克强: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长到2020年年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提到,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长到今年年底。李克强表示,综合研判形势,我们对疫情前考虑的预期目标作了适当调整。

2020-05-22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的解读

为了及时、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和年度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的部分表单进行了修订

阶段性社保费政策扩大到22个困难行业! 一图了解政策要点

政策链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复工复产中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费等问题的权威解答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费和实施企业住房公积金政策具体包括哪些?

转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附件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和年度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

一文了解: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分档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分档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政策。

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明年只需半年保费

据悉,原来的医保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参保人参保费均是按照医保年度进行。调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后,参保费征收时间也将相应调整。

关于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关于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现就续实施《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

关于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浙江瑞安:降低用电成本 解企业压力

2020-03-11 09:01:08 人民日报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复工,企业如何才能降低经营成本、解经营压力?

2020-03-11

关于印发落实推进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推进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0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落实推进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2021-01-07

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税人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帮助税人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

2020-09-30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税人顺利规范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以下简称汇算),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前三次汇算工作的基础上

新能源车补贴长2年 韩系电池企业在华扩张步伐

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长2年,这对处于低谷中的新能源汽车无疑是一大利好。

2020-04-08

甘肃永昌县供电公司:银行电子托收让电费省力、省时更省心

2020-08-21 16:18:44 中国能源网   作者: 张世昌  “每个月电费发行后,由客户开户银行自动完成电费代扣,这样的电费方式省时省力又省心,非常便捷

2020-08-2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5月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5月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73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小规模税人:能否减免增值税,对照这几个问答判断一下

三、非湖北地区的小规模税人9月份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原政策是3%减按2%增值税,现在是否可以按照1%征收率增值税?答:可以。

2020-09-16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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