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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例》全文

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第 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第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

氢燃料电池产业链迎黄金年 长三角这“氢走廊”怎么走

今年上半年,常熟建成投用了苏州首座商用加氢站,示范投运了2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上牌运行了120辆氢能物流车,氢燃料电池示范应用推广领先全省,一以氢燃料电池创新研发、核心零部件制造、储氢、运氢、加氢、

2020-08-11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措施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措施的通知柳政规〔2019〕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第四 私募基金管理人违反本例第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其停止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并予以公告。

《玻璃纤维行业规范件》

,制定本规范件。

2020-07-14

降低用电成本 省出“真金白银”——聚焦“措施”护航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之三

此次我市出台的《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措施》中,“电力要素保障”被列入其中。“柳州供电局开辟了绿色通道,为我们公司的110千伏五菱工业柳东站项目提前45天送电。”

政策掷地有声 企业信心倍增——关注我市发布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企业反响

2月6日,市政府发布《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缓缴社保、贷款免息3个月、房租减免2个月等系列政策涉及稳岗就业

让企业尽享政策红利——《柳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措施》政策说明会侧记

自今年4月底我市出台《柳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来,更大的资金扶持力度、高“含金量”的政策备受广大企业的关注。那么针对不同企业的补贴有哪些?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例》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国家发改委发布疫情期间做好招投标工作指导意见

要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顺利进行,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者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

2020-02-25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

 依照本例第六、第八、第九的规定研究提出碳排放权交易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制定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件以及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应当征求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

“平价”或要等年 氢燃料尚不具备推广应用

在8月31日举行的“2019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开幕式上,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一级巡视员宋秋玲直言:“基于氢气的能源管理体系尚未建立等原因,目前尚不具备大规模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的件。”

2019-09-20

碳中和背景下谋划储能产业发展的建议

因此,建议“四五”碳中和涉及的各项产业发展规划中,我省在挖掘风力和光伏发电潜力的同时,加大储能系统的多层次应用,从而提升风力和光伏应用空间、增大减排空间。发展储能产业的建议提高思想认识。

2021-04-07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三届第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

第三章 预算编制第 预算法第三所称预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

2020-08-25

我市出台四个方面共举措 提升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水平

《通知》包含四个方面的相关工作内容,共举措。

风电“路”遇冷

2019-12-26 10:50:09 能见Eknower   作者: 大飞  在新能源行业,“路”是一个常见的话题,做“路”生意的也大有人在。

2019-12-26

红利稳步释放 民企轻装前行——聚焦“措施”护航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之四

在我市印发的《柳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措施》中,“加大社保人才支持力度”位列第五。记者获悉,从2019年5月1日起,我市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正式实施,政策红利正逐步释放。

简析经验

经验之:推动开放,兼容对接。欧盟碳市场还建立了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调节机制,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允许被纳入排放交易体系的企业在一定限度内使用欧盟外的减排信用。

2021-07-19

《民法典》有关款对电网企业的影响

(二)修改部分具体分析如下:进一步明确供电人的强制缔约义务内容:《民法典》第六百四,在《合同法》第一百七的基础上,增加第二款规定:“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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