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入挖掘、展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成果,加快人工智能赋能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征集2025年第二批广西“人工智能+制造”产品、垂直领域模型和典型案例的通知
桂工信节能〔2024〕953号 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为推进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先进节能降碳工艺、技术、装备(产品)研发和应用推广,降低工业行业能耗和碳排放强度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广西“十四五”清洁生产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办法》
各有关单位: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补充征集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2024年专项补贴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2025〕450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入挖掘、展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成果,加快人工智能赋能广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了2025年第二批广西
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桂工信两化〔2025〕117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2025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
桂工信企业〔2025〕139号各有关单位、平台服务商: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9号)规定,我厅决定开展本年度第一次通用券兑付结算工作
工信厅原函〔2024〕473号根据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资格申报企业应为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四季度工业经济工作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桂工信综合〔2024〕932号)要求,经企业申报、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推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
为贯彻落实2024年12月30日商务部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我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汽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一)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衔接政策
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专项的人员交流项目不计入上述限项总数范围。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5年10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专项的人员交流项目不计入上述限项总数范围。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5年10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025〕180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入挖掘、展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成果,加快人工智能赋能广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了2025年第一批广西人工智能产品
桂工信两化〔2025〕431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加速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根据《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37号)有关规定,经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机制,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利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
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专项的人员交流项目不计入上述限项总数范围。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5年7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62号),经自愿申报、推荐审核、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环节,现遴选出100项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电话:0772-2827563
运维单位:广西柳州市人才集团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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