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下称《资源税法》),明确将地热列为能源矿产,要求“按原矿1—20%或每立方米1—30元”的税率标准征税。
根据税收协定有关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国税发〔2010〕75号印发,以下简称中新协定条文解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税收协定执行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地方税务局
5月28日下午,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柳南区食品安全行业协会四楼培训室举办2021年食品行业质量管理提升培训,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处处长苏骏、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董涛
【政策类型】普惠性政策【涉及税种】企业所得税【优惠内容】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答: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明确加大对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六大行业企业的留抵退税力度。
但长期以来,我国光伏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都被全额征收各项税费,主要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13%的增值税及其附加,还有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多种税费,如再考虑社保因素,税费将更加惊人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10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文化和旅游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进一步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四)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
各有关中小企业: 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纳税人、税率、扣除和资产处理、应纳税所得额、税收优惠、纳税调整、纳税方式等方面与现行税法有较大变化。
》(财税〔2017〕4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电话:0772-2827563
运维单位:广西柳州市人才集团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25 桂ICP备06011433号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