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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减降费优惠政策汇编(企业所得篇)

政策依据: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率征收企业所得

深度调查:地热开征资源引争议

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法》(下称《资源法》),明确将地热列为能源矿产,要求“按原矿1—20%或每立方米1—30元”的率标准征

2020-08-24

疫情防控期间收协定执行热点问题解答

根据收协定有关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和防止偷漏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国发〔2010〕75号印发,以下简称中新协定条文解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收协定执行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免征营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地方务局

2006-05-09

专精特新培育提升行动--食品行业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训成功举

5月28日下午,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柳南区食品安全行业协会四楼培训室举2021年食品行业质量管理提升培训,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处处长苏骏、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董涛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如何享受企业所得优惠政策?

【政策类型】普惠性政策【涉及种】企业所得【优惠内容】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前扣除

5个问答学习:小规模纳人如何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政策

答:《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二条规定,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  

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六两费”减免政策?15个热点问答来帮你

答:企业理企业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人依据2021年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

实用帖:小规模纳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两费”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纳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小规模纳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不含水资源)、城市维护建设

关于对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对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今年留抵退1.5万亿,退给谁?怎么退?最新发布!

财政部、国家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明确加大对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六大行业企业的留抵退力度。

两会|刘汉元建议减轻光伏发电企业费 增值按3%征收

但长期以来,我国光伏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都被全额征收各项费,主要包括25%的企业所得、13%的增值及其附加,还有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印花、房产等多种费,如再考虑社保因素,费将更加惊人

2020-05-22

利好光伏:更大规模的减降费举措来了!

二、调整完善增值留抵退分担机制。建立增值留抵退长效机制,并保持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担比例不变。

2019-10-12

关于发挥“银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国家务总局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厅关于发挥“银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2020〕10号国家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务局,国家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事处

两部门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政策

据财政部网站9日消息,财政部、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

(财政部、务总局、海关总署、文化和旅游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进一步提升退理便利程度(四)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理。

关于开展新《企业所得法》的培训通知

各有关中小企业: 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在纳人、率、扣除和资产处理、应纳所得额、收优惠、纳调整、纳方式等方面与现行法有较大变化。

2007-12-13

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2017〕48号)、《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收政策的通知》(财〔2017〕77号)、《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额抵扣等增值政策的通知》(财〔2017〕90

关于企业所得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为贯彻落实中、国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人缴费人实事暨便民春风行动

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人增值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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