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37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73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55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10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
近十年来光伏发电成本已下降了90%以上,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最经济的发电方式,并连续三年占到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的一半以上,这其中绝大部分光伏设备都是中国制造。
【享受方式】1.享受方式: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2.办理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政策依据】1.
税务机关受理上述退(免)税事项申请后,经核对电子数据无误的,即可办理备案、备案变更或者开具相关证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纳税人需开具纸质证明的,税务机关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40.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41.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42.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3日宣布,四年前依据所谓“301调查”结果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的两项行动将分别于今年7月6日和8月23日结束。即日起,该办公室将启动对相关行动的法定复审程序。
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进一步规范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排污单位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27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财税支持方面,新促进法总结了国家近年来各类财税扶持政策的实践经验,重点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等三方面对财税支持相关政策作出规范。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19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2〕245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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