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财税政策成为了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一、适用对象 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统筹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
日报消息(记者冼冰、通讯员兰兰)13日,从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获悉,根据相关规定,我市企业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阶段性降费减征工作截至上月31日结束。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一)我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宋美玲、通讯员韦剑)9月1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获悉,我市建立重点出口企业对口直联制度,帮助企业用好税费红利,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增活力、添动力。
一、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我区小微企业实施税费优惠的通知》的背景中央高度重视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工作。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10 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由省、自治区、
5月7日,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柳州市税务局、柳州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举办“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及申报操作宣讲会”,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此次活动, 25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243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针对纳税人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020年第9号)规定享受消费税免税优惠的,自主进行消费税申报,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应栏次,无需办理税收优惠备案,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通讯员 罗娟)为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领会新收入准则下税会差异及纳税调整的内容、要点和精髓,更好地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准确运用新准则进行核算,我中心于11月30日在柳州市祥兴大酒店12
为帮助企业充分掌握和运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实实在在享受政策红利,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根据柳州市“企业服务年”活动总体方案工作部署,2022年4月8日、15日,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柳州市税务局联合举办了
2020年2月2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
,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柳人社发〔2020〕67号全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应对风险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电话:0772-2827563
运维单位:广西柳州市人才集团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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