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办发[2018]50号)精神,为减轻我市企业税费负担,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结合柳州市实际情况,拟定《柳州市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二十四条措施》,作为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1+13”配套政策文件之一
关于《柳州市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减轻我市企业税费负担,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二十四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柳州市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二十四条措施
享受主体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建议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并具体提出了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解决光伏发电补贴拖欠、理清并优化光伏发电行业管理方式等建议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享受主体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四、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融资担保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
,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问题3】我公司如何判断是否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享受主体 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具体包括: 1.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内容】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目 录一、减轻税费负担 1.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次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针对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减轻光伏企业税费负担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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