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柳社保发〔2022〕7号 全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全市中小微型企业,下周起,可在网上申报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限最长为6个月。据悉,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
全省15市需上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共需上缴省级1.613亿元。今年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等因素影响,该省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续实施缓缴税费政策一、适用对象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二、政策内容 (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社保政策对湖北企业,免征2月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湖北以外的中小微企业免征2月至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月至4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确定发票印制企业”5个事项的办理程序。
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3号为贯彻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今报柳州讯(记者廖艳明)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5月28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缓缴扩围的17个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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