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市场主体登记与税收业务制度衔接,服务纳税人,制定本公告。 二、市场主体歇业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
答: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公告明确,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9号公告规定,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免税优惠的,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只需自主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即可
若纳税人A按季缴纳相关税费,已经按规定缓缴了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缓缴期限3个月,按原政策将在2022年4月申报期结束前缴纳。
为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制发《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的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次进一步提高至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政策受益面大幅扩大,且税收优惠方式简明易行好操作,将明显增强企业获得感,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更好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的关键性作用。
尊敬的纳税人: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柳州市税务局聚力优惠政策落实,积极拓展电子税务局、发票寄递、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得到广大纳税人的充分理解、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安全高效便捷的办税环境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前三次汇算工作的基础上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医保局档案局 密码局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等有关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压缩办理时间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在2024年1月
,现就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
1.近日,税务总局联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请问出台这一通知的主要背景是什么,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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