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企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高风险管控能力。11月27日,我中心在柳州市兆安瑾程酒店24楼会议室举办《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培训,共有近100名企业人员参加。
【享受主体】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1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沙龙现场(通讯员 罗娟)为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帮助企业规避、化解因不规范行为而给企业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和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6月23日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享受主体】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优惠内容】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那么,新能源车车险保费较前贵多少?为什么涨了?保费普涨20%左右记者在我市几家保险公司看到,他们在统计投保信息时,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与机动车商业保险不再像之前那样放在一个盘子里,而是被分开核算。
,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11月9日,由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办、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承办的企业廉洁建设涉税事项稽查风险管理培训顺利举办,活动吸引了100多名柳州市中小企业财税负责人参与。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柳社保发〔2022〕7号 全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桂人社发〔2020〕12号)和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财政局、广西税务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9号)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要求,现就实施各类型参保单位减免缓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通告根据国务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柳社保发〔2020〕13号全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关于做好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一)减免范围及时间。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一、适用对象 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统筹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现就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确保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医保部门”)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发本通告。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电话:0772-282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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